招生热线
(一)文化程度:要求高中毕业(或同等学力)及以上。
(二)职业能力特征
具有较好的观察、分析、判断、表达和计算能力,空间感、形体知觉、色觉、视觉、嗅觉、听觉正常,四肢健全,手指、手臂灵活,动作协调。
(三)年龄要求
年满16周岁,年龄上限以《劳动法》规定退休年龄为准。
(四)初级消防设施操作员(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)
1.年满16周岁,拟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
2.年满16周岁,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
(五)中级消防设施操作员(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)
1.已取得初级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资格证书
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/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(技能等级证书)后,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(含)以上。
2.未取得初级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资格证书
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5年(含)以上。
3.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或中等中等及以上职业院校、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(含在读应届毕业生)
(六)高级消防设施操作员(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)
(1)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/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(技能等级证书)后,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5年(含)以上。
(2)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/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(技能等级证书),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、技师学院毕业证书(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);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/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(技能等级证书),并具有经评估论证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(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)。
(3)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,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/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(技能等级证书)后,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(含)以上。